今年以来,大同市把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规范引导,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为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全市9个县区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应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99个乡镇以经管站为依托,分别成立了乡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信息登记发布、合同签订、合同鉴证、法律政策的咨询和流转服务等工作。
大同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印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及“协议书、登记表、公示书”等标准文本,在全市推广使用。这些文本格式统一、内容规范齐全,便于集中管理和存档,更好地维护了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各县区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多数乡镇设立了调解庭,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市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网络,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发生84起,调处80起,其中调处土地流转纠纷43起。
大同市还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确定左云县、南郊区和阳高县三县区及所属乡镇为第一批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了“关于《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工作计划(2012―2015)》的实施方案”,分别制定了县级、乡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为实现队伍建设大发展、执法水平大提升、部门形象大变样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