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有2000余亩耕地、135户人家,5年前人均农业年纯收入1000元,不足人均总收入的两成;去年人均4900元,占到总收入的七成。“这都是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村党支部书记石建忠说,“如今俺村七成以上土地交给村里核桃、蔬菜合作社经营,土地集中了,效益提高了,大伙儿的收入也芝麻开花节节高。”截至目前,阳泉市农村已有8.6万亩土地实现了流转,使有限的土地得到集中高效利用,促进了规模化种养,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一直以来,阳泉市农村土地以家庭经营为主,生产规模小,管理粗放,经营效益不高,同时许多农民常年外出打工,无暇照顾家里的土地。于是,一些农户之间对自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自发进行转包。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家农业部于2005年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以一定的条件可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委托流转给其他农户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阳泉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本着“稳制活田、求实创新”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转新形式,盘活了现有土地,土地流转面积开始逐年增加。如今,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6万亩,较2010年增长91.6%,占到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10.2%;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77万亩,占到流转总面积的32%。
在阳泉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区域性分布特征明显。临近城郊、集镇、国道和省道的农村交通便利、第三产业发达、就业门路广,土地流转相对较频繁且面积较大;有丰富矿产资源,工、副业比较发达的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土地流转规模相对较大;发展高产、高效农业以及退耕还林较多的乡村土地流转较为普遍,且大都是集中连片流转。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在农户之间流转土地的基础上,园区、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城镇居民等也纷纷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当中。
随着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流转土地总面积增加,阳泉市农村土地不断集中,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其中近七成流转土地生产粮食,其余用于设施蔬菜、畜禽养殖和干果种植等,涌现出众多粮食、核桃、蔬菜、生猪、蛋鸡等种养大户,极大地增加了土地利用效益,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通过土地流转,许多不愿种地的农民不但从土地流转收益中得到了实惠,而且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后,可以专心外出务工,获得其他产业的收入。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677元,同比增长17%,土地流转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