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切实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近日,省人社厅联合太原市人社局共同举办了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建筑业是工伤风险高、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征缴方式不够灵活、劳动关系确认难导致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2015年初,人社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这些项目使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要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现场宣传的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已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其工伤保险覆盖建筑工程项目使用的所有具有劳动关系的施工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建筑业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以项目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10%—20%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建筑业基准费率,缴纳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其工伤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截止之日止。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并自项目开工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参保人员名单,工伤保险关系自项目开工之日起生效。
我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享受待遇资格的确认工作,按规定支付保险待遇。
对于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不受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期限的限制,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长期支付。5—10级工伤职工在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据介绍,工伤保险待遇包括4部分: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以及相关补助待遇,工伤康复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停工留薪待遇,职工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待遇,根据工伤发生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障碍程度等级不同,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如何进行工伤认定?“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时,要备齐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材料齐全,人社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简化程序。对材料完整、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应自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对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按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予以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机构一般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此次宣传活动在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了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认定知识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建筑业职工展示工伤保险政策。现场发放了《工伤保险知识手册》、《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手册》等宣传材料,并为工人解答相关政策,引导大家关注“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现场还进行了建筑业职工参保座谈会,听取了中铁六局工作人员对建筑业职工参保的建议,并就建筑业职工参保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答。
据了解,各市人社部门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也将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