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解决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山西省目前正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该行动对辖区内水质未达标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查,分析水质未达标原因,提出水源地水质改善相关工程和治理措施,明确工程投资估算,组织编制水源地治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
该行动还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4-2015),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同时对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的建设以及相关管理措施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排查存在的问题,编制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