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批准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64亿元。这是记者5月31日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获悉的。今年新增的政府债务比去年的171亿元增加93亿元,增长54.4%,其中,一般债务159亿元,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105亿元,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据悉,财政部要求新增债务限额中,262.6亿元发行政府债券,优先用于扶贫、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公益性项目支出;1.4亿元中央转贷外国政府贷款,按照财政部批准的用途使用。根据我省实际,新增债务资金分配方案为:省本级留用35亿元,全部为一般性债务,发行一般债券,其中,10亿元用于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扶贫农村公路建设,10亿元用于省教育厅高校基础设施建设,10亿元用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气化山西”管网建设,5亿元用于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铁路建设;转贷各市229亿元,包含一般债务124亿元(含1.4亿元中央转贷外国政府贷款)、专项债务105亿元。各市债券资金的使用要结合“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加快补齐农村脱贫、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短板。据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我省今年新增264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后,政府债务限额提高到2386.8亿元,其中省本级358.5亿元、各市2028.3亿元,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仍有一定举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