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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鼓励工业企业自发自用
2016
09/20
10:50

山西省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省经信委近日发布消息,将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

《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提出,根据工业企业的建设条件,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发电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并网发电。同时,为明确利益导向,实现多方共赢,采取自发自用的发电方式,余量上网时,工业企业用户负责消纳所发电量。拥有屋顶资源的工业企业可收取屋顶租金,也可按所发光伏电量电价优惠等方式合作,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此次试点工作,支持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资质的光伏制造、安装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自愿报名。

按照《方案》,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推动项目落地。

“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下,工业企业仅提供屋顶或空地资源,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独立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移交”模式下,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正常后,把产权有偿移交工业企业。业务指导模式下,由拥有建设条件的工业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光伏专业公司有偿指导运营。自建自营模式下,由工业企业成立光伏项目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合同能源模式,由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签订光伏建设项目运营、分享效益等内容的节能合同,节能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结束后,光伏设备收益归属屋顶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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