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切换
新闻
山西开启售电侧改革
2016
10/08
15:27

山西售电侧改革大幕拉开,《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提出,山西省将用5年时间实施售电侧改革,今后将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在全国售电侧改革的背景下,相比其他兄弟省份,山西的这套《方案》都有哪些亮点和山西特色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山西省经信委电力处副处长孙宁,请他对这套《方案》进行相关解读。

记者:售电侧改革是新一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热点。这个《方案》的出台,对于电力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将会对过去电厂发电、电网卖电的格局带来怎样的改变呢?

孙宁: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售电公司的角色是由电网公司承担的。而售电侧改革,就是要在售电环节引入其他主体,共同参与电力销售业务。从而形成竞争性的市场,打破售电垄断,给予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力。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电厂发电、电网卖电的格局,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反映电力供应的市场关系。

记者:相比其他兄弟省份,比如已经出台方案的云南、贵州等省份,山西的《方案》都有哪些新意呢?

孙宁:概括来说,山西的《方案》有以下几个亮点。首先是明确了售电公司的资产必须是“实收资本”,相对于其他一些省份的认缴资本采取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售电公司的股东必须实际出资到位,不能光凭承诺就证明具有经营售电业务的经济能力。

二是对增量配电网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二是纳入全省“十三五”或年度政府电网建设规划,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

三是以铝循环产业园区为试点,建设以增量配电网为主的园区性区域电网,这一项主要是针对山西铝资源丰富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山西地方配电网资源。

四是在结算方式上,提出了过渡期后按照“谁销售谁开票、向谁销售对谁开票、对谁开票与谁结算”的原则开展结算工作。

五是设立售电保证金制度,提出了对拥有配电网资产的配售电公司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缴纳售电保证金,实行保证金额度与允许售电规模联动制度。

记者: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售电?都需要哪些条件呢?

孙宁:山西的《方案》中明确规定,售电公司必须是合法主体,资产总额不能低于2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应具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固定经营场所、以及能满足市场交易的服务平台,拥有一定的专业人员,并且售电公司及其法人没有不良金融、司法记录和不良经营记录。

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还应取得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确定供电营业区。

记者:《方案》明确售电公司的资产必须是“实收资本”,《方案》提出,“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这个门槛的要求和其他省份提出的认缴资本是不同的。“实收资本”要求更高了,也就是售电公司的股东必须实际出资到位,不能光凭承诺就证明具有经营售电业务的经济实力。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高门槛?

孙宁:我们提出这样一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作为一个售电公司,如果采用认缴资本,那么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只做出资承诺、认缴资本即可。这就意味着某些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的公司,股东实际上并未出资,公司账面资金极少。这对于保障用户的权益是不利的。所以山西的售电侧改革方案规定售电公司的股东必须实际出资到位,不能光凭承诺就证明具有经营售电业务的经济实力。

记者:关于广受争议的结算问题,《方案》是如何制定的呢?

孙宁:这是山西 《方案》的又一个亮点。在改革初期,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结算依据,由电网企业负责收费和结算,拥有配电网资产的配售电公司,也可以参照电网企业,承担本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收费、结算。

但是在随着改革的推进,将会逐步过渡到由交易机构依据交易结果出具电量结算依据,按照“谁销售谁开票、向谁销售对谁开票、对谁开票与谁结算”的原则开展结算工作。这就意味着随着电网改革的推进,售电公司将来可以直接开票收费。

记者:设立售电保证金制度,对拥有配电网资产的配售电公司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缴纳售电保证金,实行保证金额度与允许售电规模联动制度” 这一制度将会对有效防范风险起到怎样的积极作用?

孙宁:这也是一个国家文件中没有明确,而我们省进行细化的内容。

缴纳售电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障用户侧的利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由于配售电公司出现问题而影响用户利益,甚至出现用户利益受到损失事件的发生。属于一种风险防范措施。

记者:《方案》提出,“探索构建区域电网运营模式试点”,“以铝循环产业园区为试点,吸收社会资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增量配电网为主的园区型区域电网”,这个园区型区域电网该怎么理解?

孙宁:这一条提到的园区型的区域电网,是以园区的新增配电网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区域电网的运营模式。山西有着丰富的铝土矿资源,和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针对山西资源、能源及区位优势,我们在吕梁推进建设铝循环产业园区,建设铝循环产业园区域电网,这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山西的铝土矿资源,还能充分发挥山西现有地方配电网的作用,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促进山西产业转型升级。

记者:《方案》提出,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以注册认定代替了行政审批。那么,这个变化对于电改将起到什么作用呢?

孙宁:对于市场主体的准入,我们明确了“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的准入程序。参与交易的企业只要提出申请,进行承诺,在相关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之后进行注册和备案就可以进入市场。这不仅简化市场主体的准入程序,并且放宽了参与市场交易的限制条件,可以大大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因素,有利于售电侧改革的推动。《方案》还特别强调了市场主体的信用。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被取消市场交易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

记者:《方案》提出,售电侧改革将分两个阶段,5年时间实施。第一阶段:2016—2017年,第二阶段:2018年到2020年。这样分开两个阶段的意义是什么?

孙宁:山西的售电侧改革将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阶段是到2017年,培育售电主体,完成输配电价的核定,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0%,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鼓励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建立完善的调峰补偿市场机制等。第二阶段是2018年到2020年,这个阶段要全面放开符合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参与中长期交易,鼓励发电企业与省外电力用户企业建立中长期的电力合作关系,丰富交易类型,开展现货交易,探索市场化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山西电力金融交易平台。

这样分两步走,是因为售电侧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总会遇到困难和波折。深化售电侧改革,要循序渐进,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售电侧市场开放模式,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最终实现预定目标。

售电侧改革分两步走,也是为了能让发用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更好地接受和适应改革的措施,根据改革的进程进行调整企业,从而最终实现双赢。

记者:售电侧改革,市场开放后,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电价问题。电价由谁来决定?是否会降低?售电侧改革,又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政策红利呢?

孙宁:在改革之前,电价是政府定价。售电侧改革的实质就是打破电网独家经营,从一家独大到多元竞争的模式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将由购销差价的模式改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售电侧改革的目标就是电价由市场决定,电价反映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在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电价就会下降。

比如2016年山西省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已经进行了427亿千瓦时,占到了工业用电量的30%。发电企业和用户交易的平均交易价格2毛5分钱,比标杆电价降低了 6分钱左右,全年累计可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51.8亿元。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