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省国资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对各类投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通知要求,对尚未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尚未履行程序的股权投资项目,要按照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投资决策理念,认真组织评估,对未来没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坚决不投,经济效益评价达不到企业回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投,明显与国家产业政策冲突的项目坚决不投,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项目坚决不投。
对在建项目,要重新组织评估,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要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加快建设、放缓建设、停止建设、优化方案、转让等方式,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和措施。
对2014年以来的固定资产竣工投产项目和已完成投资行为的股权投资项目,要根据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甄别。对其中符合“新动能”特征的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辅导、培育方案;对明显无发展前景、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项目要研究提出及时止损的具体措施。
对产业扶贫项目要按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模式明确”的原则,重新组织确定。
对境外投资项目,要逐一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失败原因,并就如何完善改进提出政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