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
技术改造是企业发展永恒主题
技术改造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显得尤为迫切。过去的几年间,受到宏观经济影响,特别是我省煤炭、钢铁、焦化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效益下滑,投资意愿下降。2012-2015年,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及占全部工业投资的比重逐年下降,客观上影响了我省工业投资结构优化和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工业经济在连续多年运行困难的形势下,出现了一系列积极变化,低位回升趋势逐步建立,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及占工业投资比重均有所回升。但全省实体经济的发展依然面临着“三个尚未根本性改善”:一是当前能源原材料需求已进入峰值区,供需总体呈现双下降态势,在总体产能过剩的情况下,我省能源原材料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尚未根本性改善;二是我省多数传统优势行业供求矛盾突出,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加上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储备不足,制约了转型升级,经济结构和增长动能转换尚未根本性改善;三是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偏紧、经营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重等多重挤压,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增长基础尚不稳固,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性改善。在此背景下,更加需要通过发挥技术改造的带动作用,增加有效供给,补齐发展短板,内生转型升级的新动力。
《实施意见》的五个特点
《实施意见》体现了五个特点: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自主决策、自主投资的主体地位。政府投资补助贴息为主,完善政策环境,提高综合性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二是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视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技术改造提供有力支撑;把技术改造作为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重要途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
三是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根植性发展。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技术改造工作由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改造向全产业链、所有领域延伸,推动实现工业的整体跃升;同时突出《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传统产业改造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五是坚持制造业和互联网相结合。注重把握互联网背景下制造业发展趋势,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实施八大技术改造专项工程,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工程。通过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柔性生产、小批量定制等模式,支持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企业示范,解决我省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较低问题。
二是技术创新提升专项工程。通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重大设施、技术研发设计平台等创新载体的改造和建设,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解决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低的问题。
三是绿色制造推广专项工程。一方面支持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另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节能降耗产品的生产,为全社会节能减排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撑,重点解决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问题。
四是制造互联融合专项工程。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向,大数据战略为引领,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支持企业发展系统集成方案、网络协同制造、工业云服务等新模式,重点解决我省企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不足的问题。
五是军民产业融合专项工程。支持军民结合领域的技术改造,推动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加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解决我省军工企业技术、人才优势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六是工业转型强基专项工程。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装备的同时,特别要发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基础技术,重点解决“工业四基”薄弱的问题。
七是服务制造创新专项工程。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重点解决我省企业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不强的问题。
八是公共平台建设专项工程。对现有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解决我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不够健全、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
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个要求:操作简便、合规合法;
三个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职责,明确专项资金设立、组织、申报、考评等财政、经信的部门职责,同时也明确审计、纪检监察、统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流程,明确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审批、分配、使用、评价等各个环节流程;
两个机制:一是绩效考评机制,涵盖专项资金设立、实施、完成等各个阶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依据;省财政厅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行绩效评价;各级统计部门使用统计数据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项目建成后,由经信部门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完工意见。二是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审核部门、中介机构等责任进行追究。
五个公开: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的信息向社会公开。
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有三个:一是要求是在山西省内注册,法人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二是在山西省境内实施的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军民融合、工业强基、公共平台、制造互联融合、服务制造创新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三是项目符合八大专项工程具体条件、指标。
企业资金支持的方式。企业可以得到的资金支持的方式主要有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贴息是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利息给予补贴,贴息额度依据贷款进账单、申报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补助是对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比照申报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补助。对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以及公益类、公共平台类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