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发布《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中小微企业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此次申报资格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我省中小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为一次性奖励资金,已获得过省级财政奖励补助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