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0年,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300家、管理规模实现2000亿元以上
先行先试,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容错机制
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下放至11个市
6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首次公布了我省支持基金业加快发展的系列政策。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省力争使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300家、管理规模实现2000亿元以上。据测算,如能发挥好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将直接或间接带动全省社会投资规模约1万亿元。
在发布会上,我省正式发布《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此举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唱响“人说山西好环境”,推动基金业大发展,让基金这一直接融资工具为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引入金融活水,畅通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联接渠道。
《若干意见》提出了含金量十足的扶持政策。税收方面,将国内发达省市最新出台的扶持政策全部移植我省,按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等不同形式,基金机构可分别享受减征、免征和抵扣等不同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方面,提出了规模奖励、投资奖励、贡献奖励和办公用房补助等一系列举措,填补了我省财政支持基金业发展的空白。
实缴规模达1亿元的创投基金,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实缴规模达2亿元的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达到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各类基金投资山西创新创业企业,规模达1000万元、投资期限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200万元。基金高管人员3年内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基金公司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给予1.5%左右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才激励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高管人员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补助。
省金融办负责人透露,我省将把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下放至11个市,并授权转型综改示范区独立批设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给改革创新者撑腰壮胆,我省将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容错机制。《暂行办法》提出,对相关机构在推进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投资、运作过程中,已履职尽责,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的情形,予以宽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带动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领域,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创新力度,加快投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