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出台《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房租补贴实施方案》
近日,山西综改示范区出台《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房租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山西综改示范区26项政策制度对创新创业工作的延伸支持,旨在加快打造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基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态势,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新引擎。《方案》支持对象为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的创新创业企业,根据创新创业企业年留区贡献与所租赁房屋年租金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补贴,实行先交后补。
具体来看,如企业年留区贡献达到租赁房屋年租金的2/3以上(含2/3),则可按实际承租面积给予100%补贴,最高2000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如企业年留区贡献达到租赁房屋年租金的1/2以上 (含1/2)2/3以下,则可按实际承租面积给予70%的补贴,最高1500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120万元。如企业年留区贡献达到租赁房屋年租金的1/3以上(含1/3)1/2以下,则可按实际承租面积给予50%的补贴,最高1000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于山西综改示范区成立以来引进的科技类项目,组建了10人以上技术团队并且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或是纳税额连续两年增速超过30%的,实行先交后补。可按实际承租面积给予50%的补贴,最高1000平方米、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对于新成立两年之内(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为准)、或从区外新迁入(以工商、税务变更日期为准)综改示范区的创新创业类企业,实行先交后补,最高给予100平方米、每年最高补贴8万元的房租补贴。企业第一年考核实缴资本,实缴资本在20万元之上的给予100%补贴,第二、第三年均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增长率超过50%的给予100%房租补贴,增长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以上单个企业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山西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是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申报补贴的资料审核。创新发展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补贴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申请享受补贴的创新创业企业,每年组织定期检查。对实际经营情况与指标差距较大或未能合理使用场地,出现闲置、非自用经营用途等情况的,将暂缓拨付补贴金。对弄虚作假、挪用或恶意骗取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单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追回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