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10月底前,将开发区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省市县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赋予开发区,确保开发区尽快承接到位并认领实施,做到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我省实行省市县分级赋权,赋权事项属省级部门的由省人民政府予以赋权,属于市级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赋权,属于县级部门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赋权。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结合以往赋权情况和各开发区提出的赋权需求,参照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赋权清单,负责制定省市两级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其中省级赋权事项58项,市级赋权事项1377项,各市负责制定市域内县级赋权目录。
此外,各开发区要建立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机构职能的变化,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要求,按有关程序及时动态调整;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相关事项赋权后相应的监管部门,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