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2月1日电(记者魏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山西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对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给予多方面的资金支持。
山西提出对规模以上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及创新项目,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额比例优先享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山西省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山西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据了解,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优势企业及重大项目,山西将实行“一企一策”和“一项目一策”,省市县联动、以市为主,加大支持力度。对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世界五百强、全国电子信息百强集成电路企业在山西省落户投资,经认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至1000万元奖励。对引荐国内外知名企业或高端人才团队在山西省落地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的引荐人或引荐团队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