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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出台
2021
03/10
10:20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引导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创新研发、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省级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专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发展的资金。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由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主体负责专项资金市场化运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领域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产业培育和专业化集聚区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申报指南,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企业主营业务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企业高管人员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未在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批名单内,且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企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项目申报途径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属地化申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企业开展征集申报,审核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方向后推荐上报至省工信厅。直接申报,山西大数据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直接推荐企业项目上报至省工信厅。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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