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在企业初创成长壮大的五个阶段,分别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入驻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园的光通讯、遥感技术、工业激光、集成电路以及半导体、光电器件、高端显示屏、智能终端、机器人等光机电企业,以及产业基地投资运营机构、招商中介机构和个人。
二、扶持内容
支持企业落户
初创企业孵化扶持
1.企业孵化扶持。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经评审,可申请扶持资金300万元。
2.专项基金扶持。实缴注册资本超过300万元,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将给予最高900万元的股权投资扶持。
3.房租减免奖励。对首次落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经评审,具有孵化潜力,提供最长24个月、最大1000平米的办公、生产用房房租减免奖励。
迁移落户企业可享受
4.企业迁移补贴。根据落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购置土地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迁移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5.房租减免奖励。对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经评审,将提供最长24个月、最大2000平米的办公、生产用房房租减免奖励。
新入区企业均可享受
6.企业投资奖励。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以上可单独选址供地。亩均投资强度实际达到37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亩10万元奖励;亩均投资强度实际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亩15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纳税满两年的企业可享受
7.企业成长奖励。对初创企业年度财政贡献首次达到100-200万元的,对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区级留成部分100%进行奖励。
8.企业注册奖励。落户企业首期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按照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
9.企业贷款贴息。在开发区纳税5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计算,给予企业两年贴息支持,年度贴息最高100万元。
10.企业专利奖励。获得国内外专利的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
11.企业高新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光机电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升规扩产
纳税满三年的企业可享受
12.企业升规奖励。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分期给予30万元奖励。
13.企业扩建奖励。企业扩建高效期内(最长为三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正式投产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最高为500万元。
14.企业贷款贴息。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计算,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两年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年度最高为200万元。
支持企业提质经营
纳税满三年的规模以上企业可享受
15.提质经营奖励。按企业比上年度年产值增加额予以奖励,增加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9万元、15万元奖励。
16.高管人才奖励。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分别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时,按高管人才当年度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80%、50%分别给予奖励。每户企业可奖励10人,奖励累计最多10年。
17.企业上市奖励。区内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18.企业挂牌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挂牌企业注册地、纳税登记在开发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入区满五年的企业,可享受
19.转型发展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包括购置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整体产业转型项目、技改项目,当年完工并正式投产,按照真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扶持,最高扶持为2000万元。
其他优惠政策
20.专业招商机构奖励。经判定,专业招商机构引入光机电产业链集群类企业的,按照引入企业个数,分别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5‰的中介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为5000万。
21.以企招商奖励。主导企业引入上下游相关企业按照引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2.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或带动性强、示范效应显著、对开发区经济发展贡献大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