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 《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实施方案》。最近,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保障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我省又制订了《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第一批项目优选办法》。
省发改委主任王赋说,《优选办法》的出台,将确保实现项目核准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对于推动我省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赋介绍,我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有四个突出的亮点,可以概括为:高门槛准入、高效率办事、体现竞争原则、全程严格监督。
高门槛准入,体现在强化项目的准入管理,明确规定了十项准入条件,并且核准条件高于国家标准。其中,选用国产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使用空冷机组、同步建设全封闭煤场和高效脱硫脱硝设施等准入条件,体现了从严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的要求,从一开始就确保了核准的项目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效益明显。
高效率办事,体现在对项目审批的程序、时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优化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也大大缩减。比如,对上报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省发改委在5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提交各专业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核,项目单位签署承诺书后,省发改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文件 (即“路条”)。
体现竞争原则,就是引入了竞争机制,在准入条件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十项优先原则。比如,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项目优先、采用皮带运输的项目优先、外送电市场和通道已落实的项目优先、使用城市中水和矿井水的项目优先、不占或少占耕地的项目优先等,确保项目优中选优。
全程严格监督,体现在强化项目监督,坚决做到项目优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察部门要对项目核准、建设、运行、管理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察。
目前,省发改委正在抓紧开展第一批项目优选工作,8月底前发出首批“路条”。
王赋表示,省发改委作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承办部门,要把相关政策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把我省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建设工作做好,不辜负党和国家的信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期望,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