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县塑料有限公司原生产厂区开发改造招商项目已由临县人民政府以临政办函【2010】4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临县塑料有限公司改制领导组办公室,开发改造建设资金由开发商投资。现对该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县塑料有限公司原生产厂区位于县城新建街,占地面积约5533平方米(以最终实际面积为准);
2、招标范围:临县塑料有限公司原生产厂区开发改造招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财务信誉;
3、企业有类似开发改造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附联合体协议;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9日—2013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由企业开户银行开具的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证明、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到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按照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招标单位的要求,报名合格者执报名通知凭证到招标单位交纳企业改制保证金人民币1379.4万元。最终中标者须按照有关政策承担县政府批准的该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办法,落实兑现所有费用,已交纳的保证金企业改制完毕后多退少补,待资产处置后,受让方将可享受企业改制的优惠政策。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及时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县塑料有限公司改制领导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寇庄西路120号(招标二部)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1-8065406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