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备受关注的全省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外公布。与上年相比,新的考核指标体系亮点频出,更加注重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权重设置不唯GDP,突出科学发展。其中,在全国率先开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CO2排放下降率”考核,新增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的考核。同时,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项的考核。
亮点1 各市的考核指标“瘦身”
为突出考核重点,2014年的考核指标中,对各市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瘦身”和优化,压减了近20%的指标。
在考核内容分布上,将产业转型、生态文明、城乡统筹、民生改善设定为一级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26%、12%、10%、27%;突出区域发展和地方特色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指标占总分值的10%;“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指标占总分值的15%,这六个板块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亮点2 降低GDP分值权重
今年的考核指标,突出科学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如:降低GDP分值权重,新增创新驱动、民间投资比重等考核指标。
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CO2排放下降率”考核,增加了“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浓度综合消减率”指标分值,进一步加强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
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将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纳入了考核,比如,新增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指标,优化了社会保障、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幅等指标。更加注重约束性考核,严格划定行为“红线”,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五个“一票否决”事项的考核。
亮点3 差异化考核各有侧重
为了更好地突出各地特点,激励先行先试、破解难题,今年对各市新增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指标,由各市根据区位特点、经济基础、发展条件等申报。
对于各市申报的科技创新城建设、行政审批改革、产业扶贫、区域合作等项目内容,各市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探索建立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走出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亮点4 工作标准不能低于往年
为激发“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精神,省直单位工作任务指标按照“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的原则和“细化、简化、具体化”的标准进行设置。对各单位申报的考核指标,首先从纵向上进行审核,要求在近几年的工作基础上必须有所进步、有所创新,工作标准不能低于往年。
其次从横向上进行审核,要求各市与省直单位的考核任务相互衔接、相互对应,重点任务各市和有关省直单位共同承担、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比如下达给各市的考核任务,同时也作为省直牵头责任部门的考核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技创新城建设”等省里的重点任务,根据行动计划的任务分解意见,同时列入了各市和省直单位的考核指标。
亮点5 10家中央驻晋单位纳入考核
2013年,山西证监局等6家单位开展了“中央驻晋单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今年又将山西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省通信管理局和山西物资储备局4家中央驻晋单位纳入综合评价。
下一步,省考核办要依据《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中央驻晋单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考核评价、完善奖惩办法,要通过加强过程管理、多方考核测评、及时反馈评价意见等方式,促进、激励中央驻晋单位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