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将加快推进采煤区等生态脆弱区水生态修复,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每挖1吨煤会损耗2.48吨水资源,仅以山西年产5亿吨煤计算,每年有12亿吨的水资源受到破坏,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工程的总引水量。
省政府要求,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湖源头和湿地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采煤区等生态脆弱区水生态修复。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定严格凿井审批和加强地下水保护等规范性文件,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地表水工程覆盖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抓紧编制并实施地下水及岩溶大泉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